更新时间:2025-12-06 21:48:00
⒈ 承袭爵位。
引《后汉书·张奋传》:“光武 詔 奋 嗣爵, 奋 称 纯 遗勑,固不肯受。”清 魏源 《圣武记》卷五:“拉藏汗 嗣爵后,以议立新 达赖剌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