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12-09 01:23:26
⒈ 查编户籍。
⒈ 查编户籍。 《魏书·张普惠传》:“淮 南九戍、十三郡,犹因 萧衍 前弊,别郡异县之民错杂居止。
引普惠 乃依次括比,省减郡县,上表陈状,詔许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