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12-09 11:36:09
⒈ 清代称以绳为计量单位的土地。
⒈ 清 代称以绳为计量单位的土地。
引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初设官庄,以近畿民来归者为庄头,给绳地,一绳四十二亩。”